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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的调入和调出

发表时间:2022-01-17 10:02

一、档案调入程序

A、单位存档:

1.委托存档单位持原单位(人才存档机构除外)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信,填写“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

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”一张,并加盖公章。

2.持表到我处开具商调函。

3.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(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)。

4.档案交人才中心,人事关系经中心盖章后交存档单位保管。

B、个人存档:

1.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(函)、本人身份证(如身份证丢失等原因可持户口簿)、本人近照(一张一寸免冠,彩照、黑白均可)。

2.填写(海淀区流动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)一式两份。

3.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(或商调函)。

4.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(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)。

5.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。


1.单位存档每年1—3月缴费,标准元/人、年;

个人存档需在档案调入时交费,标准20元/人、月,每次至少交半年

2.需办理集体户口、出国政审者应预交两年存档费;

3.个人存档提前调出时,存档费不退;

4.存档证须妥善保管,办事时须出示。


二、档案调出程序

A、单位存档:

1.持接收单位的调函和由原单位取回的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。

2.填写“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”一张,并加盖公章。

3.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(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)调出手续。

B、个人存档:

1.被调入单位开具商调函,如单位决定调入可直接开具调函(令)。

2.人才中心负责转移行政介绍信、工资介绍信。

3.交回“存档证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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