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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应急情况处置发表时间:2022-01-20 10:20 1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参照《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》(档函〔2008〕 207号),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当纳入机关总体应急预案,并向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: (1)编制和实施预案的有关危机情况和背景; (2)应急处置工作的目标、要求和具体措施; (3)应急指挥机构的建立及其人员组成,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数量、分工、联络方式、职能及调用方案; (4)有关协调机构、咨询机构及能够提供援助的机构、人员及其联系方式; (5)抢救档案的顺序及其具体位置,库房常用及备用钥匙、重要检索工具的位置和管理人员; (6)档案库房所在建筑供水、供电开关及档案库区、重点部位的位置等; (7)向有关主管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联系方式; (8)其他预防突发事件、救灾应注意事项。 2.组织演练和日常监测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,组织救灾演练和对所属防灾、救灾设备设施进行检查;对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,增强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。 档案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,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,及时收集有关政府机构、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。 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,应及时启动有关预案,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,防止危害和事故的发生。 3.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,应立即向有关主管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。 造成档案严重损坏或丢失的;档案库房建筑损坏,危及档案安全的;工作秩序受到冲击,危及档案安全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,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: (1)在第一时间通知抢险负责人和相关人员,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等。在可能的情况下,采取行动消除事故。 (2) 组织救援遇险人员,转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档案。迅速控制危险源,标明危险区域,关闭和限制使用有关设备、设施,采取防止发生次生、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。 (3)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做出初步判断,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。 (4)对灾害事故造成的受损档案,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。特别是对受水淹档案,要及时采取冷冻或干燥的办法稳定档案的状态,避免灾情进一步恶化。 |